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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厉霄似乎又想和他爹G架了(8 / 10)

泪如泄洪的大坝,声音带着颤抖和哭腔,“可是,我不能放弃自己的前程,我不能自私到一意孤行,我知道你不爱我,抛开一切我们只是普通又简单的性伴,是我不配爱。”

把压抑了三年的话,在这样的情形下沈明终于说出口,眼泪浸湿了整张脸,那张脸也并不好看。

谢和歌蹲下身子,用烫伤的手轻轻抚摸着刚刚被自己扇过的脸,那地方被眼泪浇过显得灼热,“你要知道,我也是个自私的人。”

自己从出生就随心所欲,一直标榜着自由的标杆,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放弃人格的,没有任何责任感的去追寻自由,何尝不是一种一意孤行呢,他有点感慨地说着,“抛开身份,我们都是人,人啊,这辈子最好只爱自己。”

“沈明,你要做自己的神明。”

谢和歌帮着沈明打点操办了很多出国的相关事宜,从签证护照落实,再到订机票。沈明本来想拒绝,但谢和歌这次并没有在生活开支上遂他的愿,“马上就走了,主人再不送送小狗,那简直是太无情了。”

“您这样会让我更舍不得。”沈明也终于可以轻松地说出这句话。

离开的那天,沈明在机场门口拜别父母,谢和歌也知道他们的关系不方便见面,所以很财大气粗又奢侈地买了同一家航班的机票,专门在商务舱休息室搭建了一个特别的会话场景。

谢和歌本来没有想带厉霄来,他也知道两个人从来都看不对付,干脆就不提了,结果沈明却主动说想见见厉霄。

三个人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谢和歌和厉霄坐在一起,与沈明面对面坐着表情坦荡,淡然,轻松,也有着送别的愁怅。

时间正像一个趋炎附势的主人,对于一个临去的客人不过和他略微握握手,对于一个新来的客人,却伸开了两臂,飞也似的过去抱住他;欢迎是永远含笑的,告别总是带着叹息。

沈明从随行的背包里拿出两样东西,一封信,和那个自己带了三年的项圈,双手递给谢和歌。

厉霄有一点兴奋地想要立刻拆开那封信,谢和歌狠狠一拍,才有点委屈地收回那只手。

沈明笑笑,“我也给厉霄准备了离别礼物。”他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数学科,“这是本好书,谢谢你帮我敞开心扉。”

“我他妈也谢谢你。”厉霄在谢和歌瞪过来的不容拒绝的眼神中,逼不得已的收下了那本书,光是封面就让他愁怅万分,一时间都在怀疑这是不是沈明在伺机报复。

“没事儿,你放心,他写不完这本书这信我不让他看。”谢和歌调笑着,拍拍厉霄的肩膀加以鼓励。

沈明有点忧伤,却也迎合地笑笑,“我还有一个小请求,也请主人在我离开了之后再看,这信写得像情书一样,我有点难为情。”

谢和歌点头应允,随即又说了点儿正事,“国外如果生活上有问题,尽管联系我。”还没等他应答,随即广播中响起了登机的提示音。

“去吧。”谢和歌坐在原地挥了挥手再见。

沈明说了声主人再见,在地勤人员帮忙扶持行李的带领下,走进了茫茫人海。

“哎呀,整得好感动的样子。”厉霄看沈明走远之后,不禁内心咋舌感慨,看着手里的那本五三脑子已经开始冒烟了,“走也走不彻底,还给你手上留下那么一块烫伤。”

“得了,人都走了就别吃醋了。”谢和歌拍拍厉霄的大腿,没好气地捏了一把示意让他收敛点。

飘忽的视线从金色的狗牌最后落到那封信上,看着周围那些渐行渐远的人,谢和歌一把推开一旁好奇的厉霄,兀自打开那封信。

谢和歌亲启。

主人:

展信佳,见字如晤。

这封信是我在我们敞开心扉的那个夜晚写下的,这个时候我相信我们都已经做好了相互告别的准备。

您提出的邀请很诱人,三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永远留在您身边,您很优秀值得许多人喜欢,也值得许多人去爱。

可能在别人看来,或者在您玩过的其他狗狗眼中,都觉得您是一个自私自利,独断专行,贪玩享乐的利己主义者,可是我并不这么觉得。

大概是我太过于看重自己了,我觉得这三年从与您相识,相见到相知,您无处不散发着属于自己的那骄傲优雅自持。却在相处久了之后,我也发觉出您也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您会关心我,起码会注意到我,仅仅是这样一点垂怜,那也是使我着迷的。

从我们在那场派对上认识,您调戏我绊倒我,让我舔您的鞋,问我喜不喜欢当狗……在之后您调教我,允许我在您的胯下承欢。

我一直以为我们普通的关系仅仅是建立在性上,所以当看到我也取悦到您的那一刻时,我才要有所放松,但是往后却发现这种放松不仅仅是来自于身为一条狗拥有奴性的满足,而是看到您开心后,我也发自内心的快乐。

第一次在床上与您欢乐后,您给了我这个项圈。老实说,您让我自己去定制的时候确实有那么一点点尴尬,我到现在还忘记不了加工师傅看我的眼神,但是同时也有一种满足昭告着天下,我是属于您的,我是您的一部分,我也是有主人的狗了。

这不是性欲上的满足,是心灵上的满足。

我有想过,如果不去阻止您在录取通知书烧毁的那一瞬间,现在的结局会是怎么样,可能这封信也就不复存在了。

可能现在我正跪在您的脚边,轻柔舔舐着您的脚尖;可能穿着白色围裙在厨房做您最喜欢吃的金汤肥牛;也可能正在清洗身体,等着不知何时您开心的时候赏我的愉悦和高潮。

但是我确实是在火苗点燃的那一刹那,阻止了您,甚至还弄伤了您的手。我不后悔我的决定,以后可能会后悔,但是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毕竟像您说的,谁知道发生在几十年后的事儿呢。

那天与您的对话,我至今仍有感慨,以至于落笔至此也仍旧有心语万千。

原谅我质疑您对自己的判断,您并不一意孤行,您也并非只爱自己。相反,我看得出您热爱这个世界,所以才会走上去追寻爱的路,只是这条路岔路太多,一些人一辈子可能只能选择一条,而您却有能力走很多条。

我也找到了我要走的路,我也找到了我要追寻的东西,并且我追到了,我要追寻的是您。

作为狗的沈明从始至终都是谢和歌的,而作为人的沈明现在要与您告别了。

再见,我的主人。

临颖神驰,书不成字,纸短情长,伏惟珍重。

您的狗:沈明。

沈明走后的一段时间里,厉霄还以为谢和歌多多少少会沉浸在悲伤中走不出来,结果刚走没两天,谢和歌就一边抽着皮带一边逼他写那本五三,厉霄真的会谢谢沈明。

而那封信似乎被谢和歌收在了隔壁的卧室里,而隔壁的房间自沈明走后,谢和歌就把东西都搬了出来没再去过,好像在那儿就不曾睡过一般。

厉霄不理解谢和歌对沈明的感情,他也没看过那封信的内容,只知道现在沈明走了他就可以一个人围着谢和歌打转了,该说不说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而男人似乎也没再怎么玩过别人,偶尔那么一两个他还会跟厉霄吐槽,说这些个人这不行那不行,哪哪都没你和沈明好,厉霄听着,尾巴都要翘上天。

他们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其实本身就已经很融洽了,只是这份融洽中更掺和着厉霄的小心思,一个十七岁青春期大男孩儿能有什么别的心思。

谢和歌不再出去多玩的原因似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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